|
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北京报道
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《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》,表示要严把焦炭新增能力准入关,控制焦炭产能,促使产能和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。目前大约三成焦炭产能过剩。
《通知》中提出,要彻底淘汰土焦、改良焦;2007年底(西部地区到2009年底)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.3米的焦炉,使符合《焦化行业准入条件》的焦炭产能占总能力的80%以上;钢铁企业的焦炭产能占总产能的50%以上。
鼓励企业联合重组,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,要引导和推动焦化生产企业开展以资产、资金、资源和市场为纽带的多种形式的重组兼并和联合,提高产业集中度,优化行业整体结构。发改委认为,目前市场需求减缓,价格回落,焦炭产能过剩,正是企业调整经营方式、进行联合重组和结构调整的良好机遇。
2001年以来,国内焦化行业投资日趋升温,生产能力迅速扩大。到2004年底,全国焦化生产企业约有1400多家,机焦生产能力约2.7亿吨。到2005年底全国焦化生产能力已达3亿吨左右,而目前国内焦炭实际消费量只有约2.3亿吨,大约三成产能过剩。
|